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呵呵:好评
还行、、挺不错的、、出差到宁波、便宜实惠、服务没感觉、
阿朵:好评
我们是去开会,这家酒店便宜实惠,虽然不含餐,但是周围走走还是能找得到吃早餐的地方,顺便还能看看宁波市的风景。还不错。
邹**:好评
住宿从来都不评价,因为在外面住怎么说都还能将就着过,但是这家一定得评一下:房间旧也就不说了,有味道也就不说了,到没到准三星也就不说了,一晚上连QQ都登不上去,那么在介绍的时候能不能不说宽带两个字?总之,住了一晚上,郁闷了一整天!!!